“出轨净身出户”条款尤为引人关注。这一条款指的是一方若在婚姻期间发生婚外情行为,则在离婚时放弃全部或大部分财产权利。
婚姻法的核心在于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和谐,同时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。婚内财产协议作为夫妻双方基于自愿原则签订的协议,理论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与认可。然而,当协议内容涉及到“出轨净身出户”这样极具个人情感色彩且可能对一方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条款时,其有效性便不再是简单的黑白二分问题。
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,通常会综合考量多个因素。先是合法性审查,即该协议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比如是否有违公序良俗、是否损害国家、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。如果协议内容合法,那么它就具备了基本的法律效力基础。
法院会深入考察协议的真实性与公平性。这意味着,法院将审视协议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、胁迫等不正当手段,以及协议内容是否显失公平,导致一方利用自身优势地位迫使对方接受不合理条件。特别是对于“出轨净身出户”这类极端条款,法院会更加谨慎地评估其对过错方基本生活的影响,确保不会因惩罚过错而过度侵害其合法权益。
法院还会考虑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及双方的过错程度。即便协议有效,但在具体执行时,也可能根据双方的实际贡献、子女抚养需要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,以实现实质上的公平正义。